记者了解到 ,月启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未缴费的年泉参保人员可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继续缴纳当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。符合参保范围的州城对象应全户参保,无需重新办理基本医保参保登记。乡医线下缴费渠道包括办税服务厅窗口、“泉州医疗保障”公众号、
日前 ,(泉州晚报记者 郭雅莹 通讯员 王月清)
其中 ,按360元/人标准缴费;2023年7月1日起补缴的,可通过线上、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补缴的,线下任一渠道办理缴费 。由医保信息系统默认续保登记 ,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 、已在泉州市参加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且参保状态正常的群众(除登记信息有变更外),云闪付APP、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10元/人 。根据相关规定,困难人口等有特殊规定的参保人群除外)按个人缴费金额和财政补助金额之和缴费 。从下月起,
城乡居民完成参保登记后,泉州市将启动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工作,在泉州市新参保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群众 ,电子税务局 、不得选择性参保 。部分商业银行APP或微信公众号等。自助办税终端、普惠金融点等。“手机扫码缴”二维码、线上缴费渠道包括福建税务APP、税务微信公众号、
